更新日期:2010/11/15 13:07

過期的藥,怎麼還會給人服用呢?台中市萬和國中22名學生,上禮拜四到衛生所進行流感篩檢,也領了一盒克流感回家做預防投藥,沒想到被發現藥早在8月份到期,已經過期3個月了,造成學生嚇的不敢再吃,就連市面藥局所賣的克流感,保存日也過期5個月。

拿出抽屜裡已經過期的克流感,上頭日期是2010年6月,到現在整整過期5個月,但疾管局卻發文延展兩年,意思說藥還可以再賣再吃,但藥師卻不敢賣給客人。 藥師覺得很怪,怕客人吃出問題乾脆收起來不賣了,但衛生所卻還在發藥,上禮拜四22名國中生到南區衛生所篩檢,每個人各領了一盒克流感回家投藥,家長卻發現上頭的保存日期竟然是8月,藥已經過期3個月。

雖然藥沒吃出問題,但政府拿過期藥給不知情的民眾服用,讓中區感染症中心指揮官,直呼太離譜。對此疾管局副局長林頂表示:「目前只要經過展延的藥都有經過貼標的手續,這一些藥事實上全部都回收回來 有經過貼標籤,強調藥很安全,這些克流感都已經核准延展2年,而且都有貼標籤。」但看看藥局庫存的過期克流感,根本沒回收貼標籤,疾管局的信誓旦旦跟藥師呼籲貼標,根本就是自打嘴巴,民眾又該怎麼遵從呢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am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